“婚三”即影視“《婚姻法》解釋三”
----“先結婚,后買房”或成新趨勢
一部“《婚姻法》解釋三”帶來的不僅是相關法規的改變,更使人們的置業習慣發生了變革。“房子是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財產類型,它的歸屬涉及到夫妻雙方的個人利益”,市民寧小姐告訴記者:“我和男友正在籌備購房結婚,原來打算房產證只寫男友的名字,但新的政策出臺以后,我決定要共同署名。”
記者從本市部分中介機構及相關部門了解到,“《婚姻法》解釋三”頒布以后,咨詢房產證加名、更名事宜的夫妻及準新人明顯多了起來。“房產證上能不能加名字”、“能加幾個人”、“更名、加名得花多少錢”……這些都是目前市民普遍關心的焦點。據我愛我家負責人介紹,男女雙方在登記前后辦理共有產權,所需支付的費用開支也不盡相同,尚未注冊結婚的準新人只能按照無親屬關系辦理加名、更名事宜,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稅費包括契稅、營業稅、過戶費等多個款項,通常占到總房款的5%至10%左右,此外,對于還沒下發房屋產權證的期房、商品房來說,目前還不能辦理更名改名事宜。而對于已經屬于合法范疇的夫妻來說,事情也則變得相對簡單。
據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就本地市場而言,如果夫妻雙方已有房屋要進行產權更變,無須繳納額外交易稅費,辦理方只要支付包括登記費80元、工本費10元、圖紙資料費20元和相關稅費5元,共計115元便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對方名字。但前提是,所要辦理的房屋不涉及貸款業務,符合條件的夫妻雙方可以攜帶二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手章和原房產證到所在區房管局提交申請。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在本市25至29歲適婚購房者中,采取個人購房的方式曾經達到了90%以上,但“《婚姻法》解釋三”出臺后,這種局面或將徹底改變,共同持有房屋證的家庭會逐漸增多,聯名貸款購房的消費行為也將有所提升。然而,根據目前銀行的相關規定是,“共同貸款購房”的基本要求為“夫妻關系”或“其他直系親屬關系”,婚前聯名申請貸款概率極低,因此,王倩認為,“先結婚,后買房”可能成為今后準新人置業的一個新趨勢。
論點熱
----打擊丈母娘推高房價論
最新《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其中兩條與房地產最為密切:一是婚前的房子歸自己所有;二是婚后父母為子女購房歸個人。這給那些為房子結婚的人敲響了警鐘。
“丈母娘推高了房價”的論調,在房地產界早已流傳。其實,這個條文并沒有對女方顯出不利,只是更加尊重物權,避免混亂不已的糾紛。多年以來,模糊的婚姻法條文已顯著影響了年輕人的擇偶觀。現在將條文清晰化和確定化,也堵住了為了房子結婚的風氣。----中國墻布網www.cn-reheji.com
為了財產權利轉移的公正進行,明確產權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新婚姻法的亮點。新婚姻法解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愈演愈烈的看房嫁人或者騙人風氣,明確了婚姻雙方的財產權利。無論是丈母娘還是婆婆,大部分人是希望子女婚姻美滿的。兩個人共同打拼得到的房產,自然比啃老更值得贊賞。
----又成樓市炒作新概念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引導的輿論風潮,房產問題已經遠遠大于了婚姻問題。
現在真的已讓人分不清楚婚姻是房產的附庸物,還是房產是婚姻的附庸物。似乎全國人民都經歷了一次樓市“傳銷式”的洗腦,房子第一,婚姻第二,愛情無所謂。所以現在才有人開始借用新婚姻法的概念之風,開始再為房價上漲吹風。
其實房子擁有自己的固有價值。靠附屬于房子本身價值之外的“概念”來追求價格的最大化,違背了市場的價值規律。說透徹一點,樓市其實就是一種變異化、更合法化的“實物”傳銷模式。
社會整體的“樓市”風氣,以及已有的在房地產中獲利的案例,令國內的任何人都無法拒絕“炒房”的利益誘惑。外國人因此無法理解中國人對房地產何以癡迷至此。也正是因此,連一些清醒的國人也無法搞清其根本問題所在。
----或助推商鋪房價格上漲
我想,“《婚姻法》解釋三”的關注點不應該只是集中在父母購房的產權屬于子女的問題上。我們應該注意的是,這個“《婚姻法》解釋三”讓人意想不到的深層效應——助推商鋪房價格上漲。----中國墻布網www.cn-reheji.com
為什么會這樣說?原因在于當代的父母們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自強自立,大多數父母并不想留給子女太多的錢財和家產。
“《婚姻法》解釋三”出來之后,或許會改變大多數城市父母下一步購買商品住房的計劃。因為大家會擔心名下房產越多,子女們越有優越感,進而不再自己上進奮斗。
那么,如果手中的資金不再用來購買住房,該要投資什么呢?眾所周知,商業地產在今后的出租回報率更大,升值空間更高;并且至少目前的“《婚姻法》解釋三”中還并沒有界定商鋪房產權的歸屬問題。因此不排除身為父母的購房者開始考慮投資商業地產,從而推動商鋪房價的快速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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