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水污染事件之后,“鐵腕治污”的環保風暴一浪高過一浪。昨天上午,記者從市政府獲悉,《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經過重新修訂后,將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出臺對進一步推動我市水環境保護工作,加強全市飲用水的安全保障,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
條例明確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環境質量負責,其主要負責人對實現水環境保護任期責任目標負主要責任。實行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責任制和行政區界水體斷面水質交接責任制,并納入政府環境保護任期責任目標。各級人民政府和依照本條例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污染物企業和項目
新修訂的《水環境保護條例》對最早的“1994年版”條例作了徹底修訂,重點突出了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磷、氮污染物控制。考慮到磷和氮是造成水體富營養化的主要污染物,《條例》明確市人民政府確定并下達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并逐步將磷、氮污染物排放總量納入控制指標。不設區的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的要求,分解總量控制指標,制定減排計劃,并落實到排污單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各地區總量控制目標完成情況,并對排污單位的水污染物減排項目實施狀況進行監督管理。
同時,明確規定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此外,《條例》還規定新建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應當具備除磷、脫氮能力,并要求加強含磷洗滌用品對水環境危害的宣傳和洗滌用品市場的監管。
住戶利用陽臺雨水管排污也違法
針對住戶利用陽臺排放污水這一普遍存在的現象,《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所有排污口應當落實使用單位,明確使用責任,并設置標志牌;無單位認領的排污口一律封堵。新建住宅小區和老新村改造應當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對排水管網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施工;住宅單體設計應當優化排水系統布局,避免住戶利用雨水管排放污水;住戶利用雨水管排放生活污水的,相關基層組織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當進行教育、制止。
----中國墻布網
同類新聞資訊
相關評論
共0條 [查看全部]